1. 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
審批部門:商務部、商務委
審批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》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311號)《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》(國務院令第301號)《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》(國務院令第274號)《國務院關于鼓勵華僑和香港澳門同胞投資的規定》(國務院令第64號)《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》(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6號)
2. 境外出版機構在境內設立辦事機構審批
審批部門:新聞出版廣電總局、國務院新聞辦
審批依據: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《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84號)
3. 境外廣播電影電視機構在華設立辦事機構審批
審批部門:省級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
審批依據: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《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84號)
4.食品經營許可、食品流通許可、食品生產許可(QS)證書的申請
審批部門:市、區級食藥局
審批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》
5.如何辦理環評資質的初審及驗收
6.外商投資企業在京經營零售店鋪的許可申請
7.酒類流通備案登記申請